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04/19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00263988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核定本市99學年度「學校健康促進實施計畫」經費新台幣190萬8,000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0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規定暨教育部11月17日臺體(二)字第0990198862E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本市辦理學校健康促進實施計畫經費新台幣190萬8,000元整,係為補助學校全面評估學生(含教職員工)衛生與健康促進需求,結合社區資源,透過健康教育與活動及健康服務之實施,引導學生、教職員工自發性及自主性地建立健康管理,加上校園環境之配合,共同營造健康校園。

三、本案教育部補助比例90%,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縣(市)政府最高補助不得超過90%,本府相對配合款21萬2,000元,擬由100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體育及衛生教育計畫─體育教學及活動─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支應。

四、本案因時間緊迫,業經100年4月14日簽請市長核准,並將補提100年市政會議追認,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0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移請大會討論。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6/01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6/0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0730號 
執行情形
經費正辦理轉正,並函請各有關學校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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