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0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7/07/25 
來文字號
府農動字第106077994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定本市106年度「強化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消毒車輛汰換計畫」經費新臺幣13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100萬元;市配合款3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5月12日防檢一字第106147155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100萬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臺幣30萬元整,合計新臺幣130萬元整,因未及納入今年度預算,為因應時效,謹請貴會審議墊付。

(二)本計畫為辦理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消毒相關工作。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7月12日第30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8/0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8/2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8/29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60006149號 
執行情形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中央補助款與市配合款合計新臺幣130萬,於106年度已請購動支120萬元整(該防疫消毒車輛之得標金額為新臺幣120萬元整)(執行百分比100%) 二、為防範禽流感病原入侵,派遣防疫消毒車輛進行轄內養禽場及其周邊道路消毒工作,106年度執行畜禽場空舍及場區消毒5988場次,畜禽場公共區域及道路消毒8459場次,合計共14447場次,有效減少畜禽場與環境中的病原,防止疫病的發生。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