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2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宜瑾
- 案由
- 建請教育局針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孩子所設籍之學校,給予行政補助。
- 說明
一、實驗教育同樣是義務教育的一環,且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設籍學校,依法須協助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諸多行政作業包含頒發畢業證書、成績登打、施打疫苗、輔導、學校社團、並提供參與競賽機會,亦須提供場地設施設備之共享。
二、但教育局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設籍學校,全無補助。
三、致使設籍學校投入人力、物力協助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卻未獲教育局任何支持,長久下來必不利實驗教育推展。
- 辦法
針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孩子所設籍之學校,給予行政補助。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4/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6/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7/03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4441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24日以府教課(一)字第1060731884號覆本會在案︰ 教育局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孩子所設籍之學校,給予行政補助」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本為設籍各校之學生,校內相關行政行為本應照顧並協助此類學生之權益,經查學校申請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多為10人以內,且為設籍各校之本職業務,並無實質增加學校之負擔,惟本府教育局可針對辦理績效卓著者酌予敘獎,以資鼓勵。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