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5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周嘉韋
- 案由
- 建請市府針對仁愛段1-65、1-134地號函轉國防部無償撥用,將土地權責合一於市府,以利重興綠園建設。
- 說明
- 目前因該址為重興綠園,所有權卻為國防部所有,導致時常因土地權責不合一,建設慢半拍,無法更新其設備。
- 建請市府針對仁愛段1-65、1-134地號函轉國防部無償撥用,將土地權責合一於市府,以利重興綠園建設。
- 辦法
如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5/29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6/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6/16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40004530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仁愛段1-65、1-134地號函轉國防部無償撥用,將土地權責合一於市府,以利重興綠園建設」案,敬答覆如下: 一丶旨案前經會勘同意協助北區區公所辦理撥用作業,本府工務局於114年6月13日以南市工園一字第1140876359號函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同意無償撥用北區東興段1、1-6、1-11與177-1地號及仁愛段1-65地號等5筆國有土地,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於114年6月23日以國政眷服字第1140166908號函同意在案,後將依「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及「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等規定,循程序報奉行政院核定辦理無償撥用事宜,完成後再移交予北區區公所,以利管用合一。 二、而北區仁愛段1-134地號土地經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於114年6月4日以國政眷服字第1140155908號函復,因臺南市北區區公所確認無使用需求,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已辦理出租活化,為免爭議,將俟租賃期限屆滿後,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將再函請本府辦理無償撥用作業程序,完成後再移交予北區區公所,以利管用合一。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