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5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周嘉韋 
案由
建請市府針對仁愛段1-65、1-134地號函轉國防部無償撥用,將土地權責合一於市府,以利重興綠園建設。 
說明
  1. 目前因該址為重興綠園,所有權卻為國防部所有,導致時常因土地權責不合一,建設慢半拍,無法更新其設備。
  2. 建請市府針對仁愛段1-65、1-134地號函轉國防部無償撥用,將土地權責合一於市府,以利重興綠園建設。
 
辦法

如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5/29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6/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6/1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4000453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仁愛段1-65、1-134地號函轉國防部無償撥用,將土地權責合一於市府,以利重興綠園建設」案,敬答覆如下: 一丶旨案前經會勘同意協助北區區公所辦理撥用作業,本府工務局於114年6月13日以南市工園一字第1140876359號函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同意無償撥用北區東興段1、1-6、1-11與177-1地號及仁愛段1-65地號等5筆國有土地,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於114年6月23日以國政眷服字第1140166908號函同意在案,後將依「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及「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等規定,循程序報奉行政院核定辦理無償撥用事宜,完成後再移交予北區區公所,以利管用合一。 二、而北區仁愛段1-134地號土地經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於114年6月4日以國政眷服字第1140155908號函復,因臺南市北區區公所確認無使用需求,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已辦理出租活化,為免爭議,將俟租賃期限屆滿後,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將再函請本府辦理無償撥用作業程序,完成後再移交予北區區公所,以利管用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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