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邱莉莉、蔡旺詮 
案由
請市府民政局正視與改善大內納骨堂櫃位壓樑乙案。 
說明

一、台南市境內各納骨堂均或多或少有櫃位設置於壓樑下,但卻以大內納骨堂櫃位壓樑的情形最為嚴重。

二、大內納骨堂櫃位建置總數1,800(含個人式1,692個+雙人式108對),其中個人式櫃位設置於壓樑下的有567個、雙人式櫃位設置於壓樑下的有72對,合計設置於壓樑下的有639個櫃位,佔建置總數的35.5%,此比例甚高。

三、現階段銷售情況個人式西南區無壓樑位銷售率46.25%、壓樑位銷售率28.93%;東區全數為無壓樑位銷售率67.97%;東南區全數為壓樑位銷售率27.78%;東區雙人式無壓樑位銷售率55.56%、壓樑位銷售率29.17%。

四、塔位施設於樑柱下,雖有天花板遮蔽但受制於民情風俗,接受度還是不足;另櫃位亦受制於方位屬向,故建議除整體檢討改善壓樑狀況外,並應再施設沒有壓樑下的塔位以利民眾購買使用。

五、建請市府民政局儘速裁示辦理。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2/1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8719號 
執行情形
依據臺南市政府107年1月2日府民生字第1061323882號函復: 本府就「請市府民政局正視與改善大內納骨堂櫃位壓樑」乙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市府民政局已請大內區公所就該納骨堂櫃位空置率過高及銷售策略提供改善方案,並循預算程序提出需求,並應就納骨塔整體結構及壓樑位置與民眾偏好方位於委託規劃設計時納入考量,以因應民眾需求及提升使用率。 二、本案市府民政局將協助區公所積極辦理後續預算提報事宜,以符合民眾之需要。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