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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陳怡珍、蔡筱薇、郭鴻儀、鄭佳欣、蔡育輝、蔡宗豪、Ingay Tali 穎艾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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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市府規劃於新化區設立親子館,以利民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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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為改善新化區年幼孩童生長環境,以減輕父母負擔及提供親子友善環境,請市府盡速規畫設置親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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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市府規劃於新化區設立親子館,以利民眾使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極為重視新化區婦幼權益,因此,本府社會局積極爭取與本府衛生局於新化果菜市場舊址共構長照服務及托嬰中心,並預計於113年向中央申請公托中心補助;為滿足本市市民對於公共托育服務需求,本府社會局於新市區及善化區皆設有親子悠遊館;另,善化區東關公共托育家園於110年12月立案及111年4月開始收托,可收托滿2足月至未滿2歲嬰幼兒12名,暫可提供新化區家長相關托育服務,以減輕該區域家庭照顧負擔。
二、另,仁德區親子悠遊館現亦有透過外展服務方式,提供新化區家長獲取育兒知能及使用相關圖書、教玩具資源等服務。
三、目前中央前瞻計畫著重於補助公共托育家園之設置經費,親子悠遊館之設置經費仍須再爭取市府預算,本府將再請公所協助盤點較為低度利用空間,再行評估設置親子館的適切性,以建置更優質的友善育兒設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