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4/13 
來文字號
府環空字第105032894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南航空站核定本市104及105年臺南航空站回饋金經費新臺幣79萬9千元整乙案(全額臺南航空站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南航空站105年1月13日南航字第1055000060號函暨本府105年3月31日府環空字第1050281310號函(附件1)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得支用墊付款。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105年度臺南航空站回饋金總額計81萬1,483元整(含104年度未執行之38萬6,229元整),因本補助回饋範圍包含臺南市及高雄市,經本府召開研商會決議臺南市回饋金額度共計79萬8,239元(含104年度37萬9,925萬元及105年度41萬8,314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二)本案經費用於臺南航空站回饋金相關作業使用等。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4月13日第24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5966號 
執行情形
一、104及105年度臺南航空站回饋金業於106年1月13日撥款予各受回饋區公所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二、業於106年1月13日辦理完成。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