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王家貞、林美燕 
案由
建請市府相關單位儘速處理永康區龍潭國小車行分校私有土地問題。 
說明

一、本案七年來已提案數次,市府相關單位一直提不出解決辦法,也一直未有合理之解釋。

二、市府相關單位一再以臺南市有多所國中小皆有類似問題,恐非市府能力所能解決來回應。

三、但本案與其他國中小校地私有問題並不相同。其他國中小校地私有,大部分皆在學校區域內,且都市計畫都編定為學校用地,校舍都已老舊。

四、本案車行分校設校於民國43年4月,原為永康國小分校,民國51年8月龍潭國小建校後改隸龍潭國小,且永康都市計畫民國67年7月21日公告實施,亦將該分校編定為住宅區並非學校用地。

 
辦法
相關單位一再解釋,已有60幾年歷史的校舍,由永康區公所管理,但土地私人所有,卻沒有解決辦法,且永康區公所亦查無土地補償或徵收之憑證。請市府相關單位面對問題儘速處理。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2/0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831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12月19日府教秘字第1061319887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相關單位儘速處理永康區龍潭國小車行分校私有土地問題」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車行分校設校於43年4月,原為永康國小分校,於51年8月龍潭國小建校後改隸龍潭國小,車行分校位於永康區車行段193、194、194-4地號三筆土地仍為私有地,龍潭國小僅有管理使用權。 二、次查該土地尚有地上建物,88-89年間裁併後歸龍潭國小代管,業經前臺南縣政府於97年11月17日以府教國字第0970263054號函同意前永康市公所(接收人)與龍潭國小(移交人)辦理財產移交接管,故該地上建物目前管理機關為永康區公所,爰該地上建物處分事宜係屬永康區公所權責。 三、本案業經本府研商,仍請永康區公所妥為管理該建物。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