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6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郭鴻儀、趙昆原、盧崑福、蔡蘇秋金 
案由
要求市府控制市有地標售案之底價,必須低於附近地區之行情價,並建立公開透明的訂價機制。 
說明
台南市區段徵收的土地標售案,起標價與得標價遠遠高於附近地區平均地價。金額超高的標價將排擠本土中小建商,圖利大財團,財團不斷累積資金,甚至形成壟斷,嚴重影響房地市場以及居住公平。故請市府再標售案定價上嚴格控管,並建立公開透明的訂價機制。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5/1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0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09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0555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8月24日府地徵字第1100971199號函復: 一、有關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案,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標售底價以開發總費用為基準,按其土地之位置、地勢、交通、道路寬度、公共設施及預期發展等條件之優劣估定之。本府為核實查估標售底價,業已納入不動產估價師查估機制,以提升底價估定之客觀性,且依臺南市區段徵收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點,區段徵收完成後土地標售底價係屬臺南市區段徵收委員會審議事項,故已建立公平合理的訂價機制,合先敘明。 二、另有關標售底價須低於附近地區之行情價乙節,按上開規定,標售底價仍須以開發總費用為基準,再參酌土地條件優劣估訂之,貴席所提低於地區行情之建議,後續將提供委員會審議時參考。 三、承蒙貴席對於市有地標售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