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10/14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14141373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內政部補助「115年度役政業務補助各直轄市、縣(市)經費」總經費合計新臺幣(下同)3,188萬4,000元(中央補助款3,090萬6,000元,巿府配合款97萬8,000元),未及納入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墊付3,188萬4,000元,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4年9月8日台內役字第1141161284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內政部核定補助本巿「115年度役政業務補助各直轄市、縣(市)經費」,總需求經費為3,188萬4,000元(中央補助款3,090萬6,000元,巿府配合款97萬8,000元)未及納入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墊付3,188萬4,000元,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9月23日第716次巿政會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列有臨時技術工薪資、役男體複檢等役政業務相關經費,謹請貴會同意於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5/10/2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