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11次 臨時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8/01/17
- 來文字號
- 府工新二字第107011852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核定本市「106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4年(104-107)計畫」經費增加2億2,543萬元(中央補助1,961萬5,000元,地方配合款2億581萬5,000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106年12月27日電傳106年度預算三修表內容及內政部106年12月8日內授營道字第1060818818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依據內政部106年度預算第3次修正函,本局104年至106年第三次預算修正需配合納入預算部分為新台幣16億4,750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9億4,957萬7,000元;市配合款6億9,792萬5,000元),扣除本局104年至106年預算及議會同意墊付已編列14億2,207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9億2,996萬2,000元;市配合款4億9,211萬元),爰本案尚需提列2億2,543萬元(中央補助1,961萬5,000元,地方配合款2億581萬5,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1月17日第32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01/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02/0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02/22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70000979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