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5/23 
來文字號
府交公運字第112066874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本市「愛接送-預約式通用計程車」試辦計畫第4階段-平台維運經費新臺幣3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5萬5,000元,市配合款4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4月14日路運計字第1120044504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5月23日第59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因本試辦計畫需於今(112)年度進行平台維運服務之勞務發包,以支應平台業者於計畫營運期間之維運經費,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3/06/07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530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