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9次 臨時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曾王雅雲、蔡秋蘭、蔡玉枝、施重男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自籌經費發放警察勤務繁重加成支出,以照顧勠力從公、任勞任怨的警務人員。
- 說明
- 據報載台中市政府、桃園縣政府將自籌預算發放「警察人員警勤加給勤務繁重加成支給」,建請市政府能比照辦理,在目前警力嚴重吃緊,警務人員相繼選擇提早退休下,以實質行動力挺警務人員負責地方治安維護、畫夜顛倒執勤、犠牲陪伴家人的時間的辛勞。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4/08/0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4/08/1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4/08/18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30005457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3.09.02府警人字第1030838605號函復: 一.行政院業於 103 年 4 月 29 日修正 「 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並溯自103 年 1 月 l 日生效, 以「 警勤加給勤務繁重加成」作為首都加給替代方案,先予敘明。 二.勤務繁重指標及衡量基準: ( 一 「 勤務質量」占70% 、「 缺額比例」占30% 。 ( 二)「勤務質量」指標
- 110報案件數比率 。
- 全般刑案發破數比率 。
- 交通事故處理比率 。
- 執行特勤勤務比率 。
- 處理集會遊行發生數比率。 三.本府警察局經依內政部訂定衡量指標及基準核計結果,所得分數(64 分)為 6 都最低單位,其中臺中市(81.5分)及桃園縣(83 分)所得分數均高於該局,惟經內政部審核結果,均仍未達繁重標準, 從而該局目前勤務繁重程度尚仍未達支給標 準。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