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鄭佳欣、郭鴻儀 
連署人
邱莉莉、謝舒凡、余柷青、陳皇宇、陳怡珍、杜素吟、沈震東、黄肇輝、吳禹寰、王宣貿、林志展、邱昭勝、陳秋宏、林冠維、沈家鳳、朱正軒、蔡麗青、曾之婕 
案由
有關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智慧能源管理系統BOT案,建請臺南市政府謹慎評估建置太陽能光電的細節與規劃。 
說明
  1. 太陽能光電未來增設在體育用地,必須跨局處的協調與溝通來進行評估,現階段未興建體育場就先設置光電,將侷限體育場的建置,並且應先規劃完體育場後再評估設置太陽能光電。
  2. 為搭建太陽能光電系統而將本來周圍的綠樹進行砍伐或移植,市府不應為了設置太陽能光電而破壞原有綠色植物。
  3. 增設太陽能光電應與當地鄰里、民意代表討論且須考慮當地需求,聽取民意、評估優劣勢...等考量。
  4. 廠商於113年5月15日舉辦地方說明會,沒有任何一位民眾到場參與,甚至當地里長與民意代表被告知已核准即將設置,請臺南市政府說明清楚。
  5. 不應在滯洪池上加蓋太陽能光電破壞生態。
  6.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儲能系統如果發生火災,是否有提供防災...等措施?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514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有關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智慧能源管理系統(BOT)案,建請臺南市政府謹慎評估建置太陽能光電的細節與規劃」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經濟發展局辦理「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智慧能源管理系統民間參與興建營運移轉(BOT)案」於107年啟案,並於111年12月19日簽約。 二、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綠能建設選定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作為研發基地與示範場域,推動再生能源及建置智慧電網,加速推動創能、儲能及智慧系統整合之能源轉型。透過「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儲能系統」、「智慧電網」及「能源管理中心」四大建設項目提供公共服務,實現沙崙區內能源使用效率與品質,短期月尖峰綠電滲透率百分百、長期綠電使用率百分百,以及數據應用之創新商業營運模式建立等目標。 三、擇「高鐵臺南車站特定區」範圍內部分公有地,提供BOT廠商建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由BOT廠商在可設置區位內自行提出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具體位置,且BOT廠商使用土地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以不變更土地使用分區且不影響原使用機能原則下予以推動。目前BOT廠商依電業法及電業登記規則等規定辦理太陽光電籌設及施工許可申請程序。目前廠商於7月26日於武東里辦理第二次地方說明會,並邀請附近住戶參與溝通了解。 四、承蒙貴會議席對於本案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指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