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法規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洪玉鳳
- 連署人
- 陳文科、Kumu Hacyo谷暮.哈就、杜素吟、林宜瑾、吳通龍、王定宇、蔡玉枝、王峻潭、莊玉珠、陸美祈
- 案由
- 建請市府儘速訂定相關電磁波公害防治自治條例,以利規範日益嚴重之電磁波防害措施。
- 說明
- 科技的日新月異,到處充滿電子通訊用品器材的現代生活,其電磁干擾特性絕不可掉以輕心,因它隨時可能使人面臨危害的境地。
- 長期的曝露在電磁波中會使人的免疫機能下降,人體中的鈣質減少,引致異常生產、流產、視覺障礙、阻礙細胞分裂如癌症、白血病、腦腫瘤…等。
- 為建造府城為溫馨、平安的城市,有鑒於此,建請市府儘速訂定相關電磁波公害防治自治條例,以利規範日益嚴重之電磁波問題,以確保市民生命安全。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一、照案通過。 二、附帶決議:有關台電公司變電箱防護部分亦請市府研擬相關條文。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12/0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01/03
- 發文字號
- 南議法規字第 1010000004號
- 執行情形
- 目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環境中非游離輻射僅有環境建議值為833毫高斯,尚無管制標準;另現行國內電磁波法規及相關標準尚涉及甚多權責單位,包括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經濟部標準局、行政院新聞局、經濟部能源局等部會,爰電磁波防治應屬全國性之問題,宜由中央政府先制定法源,本府(環保局)再據此研擬自治條例規範之。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