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洪玉鳳 
連署人
陳文科、Kumu Hacyo谷暮.哈就、杜素吟、林宜瑾、吳通龍、王定宇、蔡玉枝、王峻潭、莊玉珠、陸美祈 
案由
建請市府儘速訂定相關電磁波公害防治自治條例,以利規範日益嚴重之電磁波防害措施。 
說明
  1. 科技的日新月異,到處充滿電子通訊用品器材的現代生活,其電磁干擾特性絕不可掉以輕心,因它隨時可能使人面臨危害的境地。
  2. 長期的曝露在電磁波中會使人的免疫機能下降,人體中的鈣質減少,引致異常生產、流產、視覺障礙、阻礙細胞分裂如癌症、白血病、腦腫瘤…等。
  3. 為建造府城為溫馨、平安的城市,有鑒於此,建請市府儘速訂定相關電磁波公害防治自治條例,以利規範日益嚴重之電磁波問題,以確保市民生命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一、照案通過。 二、附帶決議:有關台電公司變電箱防護部分亦請市府研擬相關條文。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1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1/03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10000004號 
執行情形
目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環境中非游離輻射僅有環境建議值為833毫高斯,尚無管制標準;另現行國內電磁波法規及相關標準尚涉及甚多權責單位,包括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經濟部標準局、行政院新聞局、經濟部能源局等部會,爰電磁波防治應屬全國性之問題,宜由中央政府先制定法源,本府(環保局)再據此研擬自治條例規範之。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