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6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李宗霖 
連署人
邱莉莉、黃麗招、郭鴻儀、沈家鳳、陳秋宏、陳皇宇、謝舒凡、沈震東 
案由
本市校園長期面臨行政人力荒,建請教育局朝提高行政編制、減授節數、行政津貼或聘任專任行政人員等方向研議,改善校園行政環境。 
說明
  1. 本市國中小學校行政編制,於不同班級規模學校均低於高雄市、台北市和新北市,使本市教師兼任行政之業務相對繁重。
  2. 本市教師兼任主任及組長等行政職之減授節數遠較其他縣市少,導致兼任行政之教師不僅要負擔行政業務,且授課節數仍舊無法得到相應的減輕。加以行政津貼不足,以上恐均導致教師缺乏兼任行政之誘因。
  3. 建請教育局正視學校行政環境問題,朝校園行政編制、兼任行政之減授節數、行政津貼或聘任專任行政人員等方向檢討,規劃方案改善校園行政環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41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本市校園長期面臨行政人力荒,建請教育局朝提高行政編制、減授節數、行政津貼或聘任專任行政人員等方向研議,改善校園行政環境」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提高行政編制,涉教育現場整體人力配置,囿於總體教育經費有限情況下,提高行政編制等勢必將排擠其他教育項目支出,故提高行政編制確有困難,至有關行政津貼部分,因涉中央權責,本局將適時建議爭取。 二、有關進用學校專任行政人員一節,本(113)年校園霸凌、教師解聘及性平法規修正施行,致校園事件攀升,學校均需投入大量人力以召開會議或辦理調查程序等,故教育部本年5月起,補助學校協助學輔工作教師與國中共置副組長之減授課鐘點費,以降低支援行政業務教師授課時數,減輕學校行政業務負擔。 三、目前朝本市具一定規模之國中小,在符合相關規定之前提下,得依各校實際需求,將部分行政組長改由公務人員專職方向研議,讓教師回歸教學,期能依學校實際需要配置人力,紓解改善兼行政教師人力難覓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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