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9/22 
來文字號
府工養一字第115141561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增加核定「臺南市安平國中通學步道改善工程」補助經費新臺幣454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373萬元,市配合款81萬8,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5年9月16日國署工字第1150095103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原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核定722萬元,因新增健康三街實體人行道,使通行環境更加安全完整,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同意增加補助共454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373萬元,市配合款81萬8,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6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9月22日第76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計畫屬行政院重大政策,涉及國民用路安全及權益,本案原工程已接近完工階段,為使新增健康三街實體人行道得與原工程銜接施作,避免工區持續占用影響學生及用路人通行,並因應近期工程款支付需求,亟需完成墊付程序。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