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5次 臨時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3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啓維
- 連署人
- 劉米山、蔡秋蘭、林美燕、Ingay Tali穎艾達利
- 案由
- 水溝施做或改善工程應恢復原狀。
- 說明
一、政府在施做水溝工程都會破壞住戶門面景觀,容易引起民怨。
二、水利局可以、工務局也可以,不能一市兩制,以避免民怨。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8/2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9/07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9/0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9/14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08173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9年9月28府工養一字第1091138705號函復: 一、依據「市區道路條例」第2條規定,道路之排水溝渠為市區道路附屬工程之一部分,本府開闢道路之排水溝蓋材質皆為混凝土,且與路面平整。故本府工務局後續辦理側溝改善時,皆以混凝土材質施做。 二、另道路側溝係為公共設施,依其性質,原有一定之使用目的及使用方法,政府對於提供人民使用之公共設施,負有維護通常安全狀態之義務。如發現民眾有擅自建築逕行設置斜坡者,即已違反市區道路條例第16條之規定。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