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4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方一峰、尤榮智、蔡淑惠 
連署人
鄭佳欣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於社區治安及交通安全監視器系統未完整建構前,在需調用民宅監視器畫面時宜給予適度的獎勵,以強化警民合作,維護社會安全。 
說明
  1. 監視器是強化治安及釐清交通事故肇責的利器,但因政府經費有限,致多數社區巷道及路口均無警方監視器,時常得請鄰近有裝設監視器的店家或住戶提供畫面協助破案。
  2. 部分安裝監視器的店家和住戶因所在位置的特殊性,三不五時就遇到員警上門希望調閱監視器畫面,讓店家和住戶不勝其擾,甚至造成監視器系統器材損壞,因此宜採適度的獎勵措施,以鼓勵協助的店家及住戶,促進警民友善關係。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9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2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1206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於社區治安及交通安全監視器系統未完整建構前,在需調用民宅監視器畫面時給予適度的獎勵,以強化警民合作維護社會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本府警察局為落實保障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除善用所建置治安監視錄影系統及各項科技偵查設備外,倘遇有建置不足之情形,將由員警訪視周邊是否有堪用之民間監視器,對於民眾提供監視器畫面者,責請轄區警察分局適時頒發感謝狀或其他適當之紀念品榮譽獎勵。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