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4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方一峰、尤榮智、蔡淑惠
- 連署人
- 鄭佳欣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於社區治安及交通安全監視器系統未完整建構前,在需調用民宅監視器畫面時宜給予適度的獎勵,以強化警民合作,維護社會安全。
- 說明
- 監視器是強化治安及釐清交通事故肇責的利器,但因政府經費有限,致多數社區巷道及路口均無警方監視器,時常得請鄰近有裝設監視器的店家或住戶提供畫面協助破案。
- 部分安裝監視器的店家和住戶因所在位置的特殊性,三不五時就遇到員警上門希望調閱監視器畫面,讓店家和住戶不勝其擾,甚至造成監視器系統器材損壞,因此宜採適度的獎勵措施,以鼓勵協助的店家及住戶,促進警民友善關係。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9/29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10/0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10/12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12061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於社區治安及交通安全監視器系統未完整建構前,在需調用民宅監視器畫面時給予適度的獎勵,以強化警民合作維護社會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本府警察局為落實保障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除善用所建置治安監視錄影系統及各項科技偵查設備外,倘遇有建置不足之情形,將由員警訪視周邊是否有堪用之民間監視器,對於民眾提供監視器畫面者,責請轄區警察分局適時頒發感謝狀或其他適當之紀念品榮譽獎勵。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