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5/25
- 來文字號
- 府環廢字第1050530031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本府辦理105年「廚餘堆肥廠地震災損重建計畫」經費新臺幣204萬9,000元整(全額中央補助)乙案,為配合補助規定期程,惠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5月3日環署督字第1050034265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項「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同意核准補助經費新臺幣204萬9,000元整(全額中央補助)辦理本市4座廚餘堆肥廠災損修復。本案環保署經費未及納入本局105年度預算,擬辦理先行墊付,俟105年度追加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5月25日第25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5年度追加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4/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0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5972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