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余柷青 
案由
建請市府積極改善新化體育公園內部設施,以健全台南市民全民運動與親子休閒之場域,亦成為新化風情小鎮之新地標。 
說明
  1. 臺南市新化體育公園使用已超過二十七年,為地方主要運動與休閒之據點,近期增設地景式遊戲場、改造部分步道、南圳綠堤步道以及正在進行之翻新PU跑道,目標將公園打造為「新化風情小鎮的新地標」。
  2. 雖有上述諸多之改善工程,但園區設施使用多年,尚有許多位置未完善,建議位置如下:
  3. 建請市府積極整體性改善新化體育公園區內部設施,呼應近期陸續完工之設施工程,營造安全、舒適且具親和力的休憩空間,重塑新化體育公園為新化區內結合運動休閒與自然景觀的城市綠帶新地標。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11892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積極改善新化體育公園內部設施,以健全台南市民全民運動與親子休閒之場域,亦成為新化風情小鎮之新地標。」案,敬答覆如下: 一、新化體育公園使用分區為公園用地,現有運動設施包括:四座風雨籃球場、一座游泳池(含司令台及管理室)、PU路道。 二、有關新化體育公園新PU跑道改善工程,現由新化區公所刻正辦理中,本案為向中央申請經費補助新臺幣2,940萬元核 定在案(中央補助 1,560 萬元),截至114年12月1日工程進度30.32%,目前為停工辦理變更設計中,待變更設計程序完成後即復工加速工程完成。 三、本案公園基地為公園用地,相關建築行為須符合都市計畫及公園設施配置原則。現有風雨籃球場及游泳池等設施均已占用部分面積,本案現由新化區公所代管,倘有設置相關設備優化需求,可由新化區公所彙整地方需求提出改善計畫,本局再行協助媒合相關局處或向中央爭取挹注改善經費。 四、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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