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1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 
連署人
邱莉莉、黃麗招、郭鴻儀、李宗霖、沈家鳳、陳秋宏、陳皇宇、謝舒凡、沈震東 
案由
為尊重多元宗教信仰,建請民政局於永康納骨塔新設教會專區。 
說明
  1. 永康作為本市人口第一大區,但在永康納骨塔確無教會專區,使得既有殯葬區未能回應多元宗教信仰之需求。
  2. 按臺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單獨設立之殯儀館、火化場或骨灰(骸)存放設施者,不得小於二公頃。若以附屬設立之方式即不受本法面積之限,應於法規上尋求解套,並積極推動新建教會專區。
  3. 建請民政局於永康納骨塔新建教會專區,滿足信仰相關之佈設及儀式。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591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3年7月12日1130006292號 本府就「為尊重多元宗教信仰,建請民政局於永康納骨塔新設教會專區」案,敬答覆如下: 一、 永康納骨塔骨灰櫃總櫃位為7萬2,966個,園區面積約0.65公頃,除依本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未達規定面積外,評估現有腹地空間及設施服務量能,礙難負擔增建教會專塔服務需求。 二、 歸仁區納骨塔五樓規劃有基督教專區,設有基督教禮拜廳堂,目前該區櫃位數計有3,840個,已使用431個,使用率11%,尚有3,409個可供使用。 三、 本府將請永康區公所評估以附屬設施方式,於納骨塔園區內腹地新建禮拜堂,供教友一個追思空間單純作禮拜使用(非骨灰骸存放設施)。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