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8/18 
來文字號
府少輔字第115111944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府「116年毒品防制基金業務計畫經費」計畫經費新臺幣190萬元(中央補助款171萬元,市配合款19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5年7月16日內授警字第1150878558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同點第6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190萬元(中央補助款171萬元,市配合款19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6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具體事由如下),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予以納入並辦理帳務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8月18日第76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