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0/03/03 
來文字號
府水雨字第1090270709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2期(108-109年度)」經費新臺幣3億7,6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09年度經費1,501萬元(全部中央補助),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8年11月29日營署水字第1081244762號函、108年12月31日營署水字第1081278205號函及109年1月9日營署水字第108127700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1)本案總經費3億7,600萬元(中央補助款3億7,160萬元,市配合款440萬元),執行期間自109年起至111年止,因未及納入本府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墊付109年度1,501萬元(全部中央補助款),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2)上開總經費3億7,600萬元,分3年採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09年1,501萬元、110年2億800萬元、111年1億5,299萬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3月3日第42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5/07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6/0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6/1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0352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