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2/13 
來文字號
府環空字第108014404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補助本市108年度臺南航空站回饋金經費9萬8,000元,辦理墊付,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6月21日環署督字第1070048706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局業已於107年度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南航空站107年3月29日南航字第1075000419號函已先行辦理編列108年度臺南航空站回饋金預算50萬元整。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四十四點第四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六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等相關規定。

(三)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108年1月11日通知核定補助航空回饋金總額為新臺幣59萬7,189元(中央補助59萬7,189元,無須本市配合款)較原編列金額高,因經費補助核定未及納入本局108年度預算,擬辦理先行墊付9萬8,000元整,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經費用於臺南航空站航空噪音防制區內住戶回饋相關作業使用。

(五)本案業經本府108年2月13日第375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2/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3/07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0198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