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26/02/04 
來文字號
府人企字第115021095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連署人
 
案由
為修正「臺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二十條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說明
  1. 為應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及實務用人所需,增置副市長、副秘書長各一人,另因配合本府政策及實務運作,爰擬具本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2.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1月27日第73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3. 檢附「臺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二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及修正草案條文各1份。
 
辦法

市議會同意後,由本府公布之,並函報行政院及考試院備查。

 
一讀日期
2026/03/11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3/18 
審查意見
照修正條文通過。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3/26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15000179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