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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單位/人
- Ingay Tali 穎艾達利、周奕齊、趙昆原、陳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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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李中岑、陳秋萍、杜素吟、鄭佳欣、陳怡珍、蔡淑惠、蔡育輝、周麗津、尤榮智、吳禹寰、李偉智、蔡宗豪、李宗霖、謝舒凡、蔡秋蘭、陳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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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研議精進本市漁港「漁貨/漁獲不落地」推動政策,改善漁港作業環境、保障漁民生計、促成漁業產銷升級、增加地區觀光產業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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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研議精進本市漁港『漁貨/漁獲不落地』推動政策,改善漁港作業環境、保障漁民生計、促成漁業產銷升級、增加地區觀光產業發展機會」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112年度各項漁港建設投入成果:為維護港區及漁船航行安全,辦理相關設施增設及養護工程,經費計801萬元;為完善漁港機能,辦理相關設施整修工程,經費計3,899萬5,717元;為便利漁船進出,辦理漁港泊地及航道疏浚清淤工程,經費計4,470萬元,總計9,170萬5,717元。
二、配合漁業署年度漁港建設調查需求,本府已於112年11月6日發文向漁業署提報「臺南市政府漁港工程需求表」,積極爭取辦理「安平、將軍、北門及青山漁港疏浚工程」、「北門漁港西側及南側碼頭加高工程」、「安平漁具倉庫建置工程」、「安平漁港大型船筏上架設施新建工程」、「安平漁港舢筏南泊區碼頭防舷材設置工程」、「安平漁港管理中心消防設施改善」、「將軍漁港假日漁市漁獲中心修繕工程」、「四草漁港老舊碼頭改善工程(第1階段)」等漁港基礎建設經費,持續為港區漁船航行安全、完善漁港機能及建設等持續投入,以維持漁港機能及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鑒於安平漁港設施待需改善提升、建物公共安全及閒置及BOT規劃案遲緩,於112年11月17日由賴惠員立委主持,邀集農業部漁業署與本府研議討論,其中針對漁港疏濬及建設較急迫性的案件,已獲漁業署全力支持;有關安平漁港建築改善,應先研提安平港改善計畫,並個案以專案處理方式辦理。後續漁業署仍會持續與本府積極討論,以提升及完善漁港功能。
四、本府於112年11月16日安排漁會工作人員參訪蚵仔寮漁港,透過觀摩全國首座通過HACCP認證的魚市場,了解魚貨不落地的管理方式及流程,避免漁獲接觸地面以減少污染,提高拍賣的效率和公平性,且透過魚貨分類及分級,拍賣人員可快速掌握魚貨的品質和價格,有利於交易的順利進行,爰本府將持續輔導漁會進行以下措施,以增進魚貨的品質和增加漁民收益:
(一) 建立源頭管理、全程評估、監測取代檢驗、有效管制的系統化管理。
(二) 在魚市場入口起建立管理規章包括:管制人流、物流、水流、氣流及車流。
(三) 為維持魚貨品質,將供貨人、工作人員和承銷人進行區分,禁止遊客進入。進場除須管制人員須洗手、穿著雨鞋並踏過消毒池,且禁止吸菸、吃檳榔。
(四) 落實魚貨不落地,均須在理貨平台上處理,減少污染風險。
五、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