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3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Ingay Tali穎艾達利 
連署人
陳怡珍、邱莉莉、蔡育輝、林易瑩、周奕齊、周麗津、洪玉鳳、李中岑、蔡筱薇、蔡淑惠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辦理活動時,倘主要目標受眾為學齡兒童/青少年時,得審酌學校行事曆,避免於重要時程進行。 
說明

一、爰臺南市政府為增進市民生活福祉、或為宣傳政策週知,常以活動辦理方式推展。

二、惟迭有民眾反應,謂以「市府舉辦活動立意很好,但舉辦時間就是學校考試當週」。例如2021年10月29日(五)「府城客家元年兒童劇團展演活動」恰為臺南市國小段考前一週、2021年11月3日至11月5日「110年臺南市中小學網錦標賽」恰為臺南市國民小學段考當週等是。

三、按公部門為政策推展舉辦各類活動,其籌備與執行固由主辦單位依時程規劃、非以參與者意願為規劃理由。惟按活動政策需求,如規劃以特定目標受眾/參與者為活動目的,或可參酌期望受眾之最可能時間安排。前揭以學生為對象活動之適例,倘能容納學校時程安排,使更多目標受眾共同參與,對政策推展宣傳應能發揮更大效益。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9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1208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23日府教秘字第1101518007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辦理活動時,倘主要目標受眾為學齡兒童/青少年時,得審酌學校行事曆,避免於重要時程進行」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教育局所屬機關學校行事曆(國中、小學暨幼兒園行事曆)之編製,除須彙整各單位活動之辦理期程,尚須參酌教育部「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等規定辦理。 二、查今 (110) 年受COVID-19疫情影響,前開行事曆上各項活動之辦理期程多有因疫情影響而滾動式調整(增、減)情形,教育局(體育處(於110年11月3日至5日舉辦之「110年度臺南市中小學網球錦標賽」確有思慮不周且未通盤考量各項活動辦理日期而致期程衝突之情事產生,已要求精進檢討。 三、為免前開情形再次發生,本府教育局於每年6月公告周知所屬機關學校行事曆 (國中、小學暨幼兒園行事曆)時,亦將同步轉知本府一級機關知悉,尤其舉辦學生相關活動須避開學校定期評量週辦理,以免造成活動效益降低。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