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林阳乙、陳怡珍、周麗津、蔡秋蘭、杜素吟、林易瑩、許又仁 
案由
鑒請市府研擬防疫相關規範,管理校園對外開放空間。 
說明

一、因應臺南市已超過100天以上無本土個案疫情,宣布所屬學校先前已開放戶外學校操場供民眾運動。經討論決議學校操場及籃球場、兒童遊戲場等,上課日開放時間原則為上午7時以前及下午5時30分後之時段,假日時段由各校自訂,但室內場地暫時不開放。考量疫情二級警戒,請民眾落實共通性之防疫規範,進入校園應配合實聯制、維持社交距離、除飲水外應全程戴口罩。教育局也請各級學校配合相關防疫措施,如規劃通行動線及獨立出入口,並區隔戶外活動區及教學區。

二、然而僅有開放公告,卻未有管制規範。

 
辦法

一、目前平日有開放時段之限制,對於管控方式,是以人工巡視為主或是有其他方式管制人流?

二、操場屬開放戶外空間,如何確保實聯制可以落實?

三、要在哪裡登記、量體溫、酒精消毒?

四、是否有規劃飲水區域,統一於區域內脫口罩飲水?

五、動線規劃、區隔教學區與開放區,是否有專業且具公衛醫療背景的專業人士指導規劃?對空間、空氣流通、距離進行專業評估。

六、對於空間與器材的清潔消毒,是否有定時或程序上的嚴謹規範?

七、上述這些問題,是由各校自理,還是市府有統一的章程標準來規範?

以上羅列幾點未詳盡之問題以供參考,請相關單位研擬防疫規範,保戶市民與師生之安全。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1198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16日府教秘字第1101503080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鑒請市府研擬防疫相關規範,管理校園對外開放空間」案,敬答覆如下: 一、 考量本市疫情狀況及民眾運動需求,本府教育局業於 110 年 10 月 8 日以南市教秘字第 1101183596 號函知各國中小,校園場地適度開放戶外場地供民眾活動,相關防疫原則如下: (一) 戶外場地應有獨立進出口,可與校園教學區區隔。 (二) 上課日開放時間限上午7時前及下午5時後之時段,假日由各校自訂。 (三) 由學校視場地屬性開放戶外場地提供一般民眾使用或借用(室內場地仍不開放)。 二、 因應適度開放校園戶外場地,本府亦已訂定相關防疫措施,以管理對外開放空間: (一) 動線管制部分:請各校妥善規劃民眾通行動線,標示區隔教學區,避免民眾誤入。 (二) 開放時段管制部分:學校應將開放時段公告周知,並公告實聯制 QRcode,提醒民眾應手部消毒,並維持社交距離(室外 1 米/人),除運動及必要之飲食外應全程戴口罩。 (三) 環境清潔消毒部分:開放廁所一間,請民眾自主進行手部清潔,學校亦應落實定時執行環境(含廁所)清潔消毒,並於人潮較多之假日過後,加強廁所之清消。 (四) 落實管制措施:相關防疫措施仍請民眾配合,落實自我健康監測,禁止額溫≧37.5℃、耳溫≧38℃者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進入,本府亦請警方加強巡邏,並對違規者依規定通報並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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