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吳通龍、曾之婕、曾培雅、吳禹寰、李偉智、余柷青 
案由
建議市府向中央建議比照農保提高勞保生育補助。 
說明
  1. 目前的勞工保險(勞保)生育補助水平可能不足以應對日益上升的生活成本,特別是在生育過程中和育兒期間所面臨的支出,又現有的勞保生育補助可能對低收入家庭不夠有利,可能導致不公平。
  2. 農保制度提供了一個有利農業工作者的生育補助標準,這個制度可以作為參考,來提高勞保生育補助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
  3. 建議市府向中央政府建議提高勞保生育補助的金額,以更好地反映生育過程中的實際成本,並確保家庭能夠應對這些支出。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2001197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向中央建議比照農保提高勞保生育補助」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目前勞工保險(勞保)生育補助水平不足以應對日益上升的生活成本,特別是在生育過程中和育兒期間所面臨的支出,又現有的勞保生育補助可能對於低收入家庭不夠有利,可能導致不公平,本府勞工局已於 112 年12 月 15 日南市勞資字第 1121649549 號函函文勞動部,建議比照農保條例修法提高生育補助標準為 3 個月。 
回覆附件
議提8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