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04/23 
來文字號
府衛企字第101031855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衛生署核定本市辦理101年「減免優生保健相關措施費用補助相關作業及經費預算」經費新台幣1,266萬8,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1,266萬8,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1年3月13日主預字第1010004169B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1,266萬8,000元整,本市無編列配合款。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4月18日第6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5/28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5/31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10010493號 
執行情形
已納入101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