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 
連署人
陳怡珍、蔡育輝 
案由
建議教育局對於身心障礙者的運動環境,應以打造專屬的運動中心為目標,提供更友善的環境。 
說明

一、臺南一直以來都是運動之心,栽培了許多運動界的臺灣之光,在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上也是稱霸各項比賽。

二、但在硬體設備上、訓練場地上等身障選手們都需要自掏腰包,向一般人在使用的場地做租借,不僅不友善也影響到身障選手的表現。

三、應比照臺中市辦理,新建專屬身心障礙者國民運動中心,打造專屬且友善的運動環境,讓身障朋友走出戶外,開新運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7/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12次臨時會第1次會(107年11月27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3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7893號 
執行情形
一、107年12月24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071450313號函復。 二、本市目前分設有新營體育園區及永華體育園區等2處體育園區,相關運動場地均有無障礙設施,且新設置之運動場館(如國民運動中心、市立網球場等)亦依建築規定規劃無障礙設施,爰此,本市雖未專設提供身心礙者運動之專屬運動中心,惟現有相關運動場館皆有設置無障礙設施以提供身心障礙者友善的運動環境 三、倘未來身心障礙運動選手有相關訓練場地需求,可以透過本市體育總會身心障礙運動委員會規劃訓練計畫及場地使用建議,以供本府協助媒合可資利用之場館。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