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25/05/20 
來文字號
府農港字第114070560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擬具「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十七條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鑒於使用保麗龍材質作為放養蚵棚之浮具,保麗龍顆粒會因海浪侵蝕而污染海洋,且近年來環保意識抬頭,中央主管機關並指示各地方政府推動修法禁用保麗龍浮具,改為使用其他材質之改良式浮具,以響應環保趨勢,防止浮具破損污染海洋,爰擬具「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十七條修正草案。
  2.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5月6日第69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3. 檢附「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十七條修正草案(含總說明、對照表及草案條文)乙份。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