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吳禹寰、許又仁
- 連署人
- 趙昆原、林阳乙、陳怡珍、盧崑福、周麗津
- 案由
- 龍崎光節空山祭停車場停車格線之保留檢討。
- 說明
一、「2019龍崎光節-空山祭」人潮破紀錄十萬人,市府舉辦相當成功,且燈節延長到元宵節,光蟲奇幻世界、流光橋等9大作品點亮龍崎山城,為了解決民眾的停車問題市府真的絞盡腦汁,在環保局龍崎區清潔隊之停車場(新市子41之3號)原規劃為空山祭停車場。
二、經里民反映龍崎區清潔隊之停車場停車格線被劃掉,爾後舉辦類似活動還需重新劃停車格,似有浪費公帑。
三、該地若舉辦類似活動,規畫停車格後,應檢視是否應保留停車格線。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教育議提2(有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7/01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7/0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7/16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5977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8月20日以府文源字第1090997876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龍崎光節空山祭停車場停車格線之保留檢討」案,敬答覆如下: 該土地管理者為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用途為收運民眾大型垃圾、家具、垃圾子車臨時置放,有大型機具於該場所作業。108年12月至109年2月期間,配合「龍崎光節:空山祭」活動,為便利民眾停車需求,借用該土地規劃為臨時停車場之用並畫設停車格線,供民眾停車之用。活動結束後為避免重型機具作業不慎損傷民眾車輛,造成糾紛,乃恢復作業場所原貌。若俟後仍有活動需求再行借用。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