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燕祝
- 連署人
- 林美燕、曾培雅、黃麗招
- 案由
- 永康休閒育樂中心附設游泳池,應增設小朋友泳池,以免發生溺水意外。
- 說明
- 現永康休閒育樂中心附設游泳池,深度130-180公分並不適合小朋友使用,為達使用上安全,請增設適合小朋友泳池,以免發生溺水意外。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03/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05/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05/27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0415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2.06.04府環處字第1020476035號函復: 一、復貴會102年5月27日南議建設字第1020010415號函。 二、有關永康休閒育樂中心館內之設備有游泳池(含SPA區)、桌球室、韻律教室、健身房、按摩椅等多項運動設施及設備,本局尊重議員建議,已於SPA區內規劃兒童戲水池(水池半徑1.5米,水深約60~70公分,可供80公分以上的小朋友安全的在池內戲水),並於游泳池內劃定一區為兒童游泳教學區,並添購教學椅(椅高70公分,椅面寬50公分,長約1.5米),水深為60-110公分,適合小朋友使用,並派專人負責維護此區人員安全,嗣後本局將持續改善,提供市民朋友一個舒適、安全又完善的休閒運動空間,以達到敦親睦鄰之效益。
已於SPA區內規劃兒童戲水池(水池半徑1.5米,水深約60~70公分,可供80公分以上的小朋友安全的在池內戲水),並於游泳池內劃定一區為兒童游泳教學區,並添購教學椅(椅高70公分,椅面寬50公分,長約1.5米),水深為60-110公分,適合小朋友使用,並派專人負責維護此區人員安全,嗣後本府環境保護局將持續改善,提供市民朋友一個舒適、安全又完善的休閒運動空間,以達到敦親睦鄰之效益。依決議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