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3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余柷青 
案由
建請教育局建置校園屋頂太陽能板於災害後之防護機制。 
說明

今年丹娜絲颱風重創南台灣,造成部分學校太陽光電板受損,建請教育局盤點與列管受損之單位、位置,並制定相關之光電板脫落防護與復原機制,免於災難再次發生之二度傷害。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1193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建置校園屋頂太陽能板於災害後之防護機制」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所屬學校太陽光電設備因114年丹娜絲颱風影響受損共48校(含分校及校區) ,除後港國小等5校配合災後復建、屋頂修繕及更新光電板等工程刻正辦理外,餘學校皆已復原。 二、本市校園屋頂太陽光電設施依全國一致規範之標租契約,由專業技師依相關設計規範,並考量當地環境條件等進行結構計算所設置,符合整體系統安全及契約規定,且太陽光電廠商依契約於租賃期間皆須進行設備安全維護管理。 三、為避免未來颱風造成太陽光電板影響校園安全,本府教育局已於114年8月1日請各校要求太陽光電廠商對設備進行相關改善措施,安排到校巡檢針對有疑慮之設備進行加固,並請各校每年於颱風汛期前再安排太陽光電廠商進行巡檢,要求廠商加強設備安全檢查。 四、未來本府教育局將持續督請各校責成承攬廠商確保光電板之防護並加強固定措施,以避免滑落;同時督導學校請廠商於入校巡檢太陽光電系統時,落實檢查維護工作,以提升校舍光電設施之安全與運作穩定。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