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7/03/16 
來文字號
府社照字第106029580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本市106年「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資源工作計畫」經費新台幣324萬2,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83萬6,000元;市配合款40萬6,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6年2月22日社家老字第106080016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因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需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473萬8,000元整,本市需編列配合款新台幣69萬5,688元整,其中已納入本年度預算為新台幣219萬2,000元(含中央補助款新台幣190萬2,000元及市配合款新台幣29萬元),餘新台幣324萬2,000元(為配合調整進位至千元)(含中央補助款新台幣283萬6,000元及市配合款新台幣40萬6,000元)為爭取時效,請貴會同意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3月15日第28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3/2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3/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4/1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219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