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9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7/03/16
- 來文字號
- 府社照字第1060295808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本市106年「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資源工作計畫」經費新台幣324萬2,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83萬6,000元;市配合款40萬6,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6年2月22日社家老字第106080016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因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需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473萬8,000元整,本市需編列配合款新台幣69萬5,688元整,其中已納入本年度預算為新台幣219萬2,000元(含中央補助款新台幣190萬2,000元及市配合款新台幣29萬元),餘新台幣324萬2,000元(為配合調整進位至千元)(含中央補助款新台幣283萬6,000元及市配合款新台幣40萬6,000元)為爭取時效,請貴會同意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3月15日第28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3/2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3/3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4/10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2199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