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3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李宗翰 
連署人
劉米山、林志展 
案由
建請衛生局對疑似騷擾他人之精神病患者提供協助,讓此類患者能與居民平衡共存。 
說明
社區鄰里間有些精神疾病患者平日裡表現正常,對其他住戶不產生威脅,但在偶爾發作時,會開始出現類攻擊性行為,例如噴灑清潔劑至民眾家門、無事按電鈴,此類事件頻傳、不勝枚舉,導致人心惶惶,因此建請衛生局重視精神病患者對社區造成的隱憂,並設法幫助鄰里有安全的居住環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5/12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0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1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0623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衛生局110年8月27日府衛心字第1101023979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建請衛生局對疑似騷擾他人之精神病患者提供協助,讓此類患者能與居 民平衡共存。」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社區精神追蹤關懷服務: 截至110年8月23日,本市社區追蹤照護精神病人共9,273人,收案對象大多為出院轉介的重大精神疾病者(常見診斷以思覺失調症、情感性精神病、妄想症等為主,共佔70-75﹪)。由各區衛生所公衛護理師依據衛生福利部「社區精神病人訪視要點」進行定期追蹤關懷服務,以維持病人生活功能、 病情穩定及減少主要照顧者身心負荷,衛生單位也會依病情狀況調整照護級 數加強訪視,或依病人問題複雜度安排關懷訪視員或心衛社工,提供更完 整、深入的關懷訪視服務。 二、 疑似精神疾病患者之轉介: 若社區發現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有滋擾情事,可與轄區衛生所連繫或諮詢,必要時填具「臺南市社區精神病人轉介單」,將派公衛護理師前往 評估及提供醫療或社會福利轉介等協助。 三、 精神衛生法及護送就醫機制: 若社區民眾發現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者,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規定「民眾發現前項之人時,應即通知當地警察機關或 消防機關。」,故民眾可先撥打110或119請求協助,上班時間亦可聯繫轄區 衛生所,非上班時間則直接撥打110或119。 四、推動「110年臺南市社區精神病人安心服藥試辦計畫」: 因精神疾病屬高復發之慢性疾病,藥物治療可以幫助精神病人穩定情 緒,減少視、聽幻覺及不合理的想法、錯誤信念、妄想等症狀的發生。長期 規則的服藥可使病人的注意力集中、表達能力改善,情緒穩定,人際關係亦 會獲得改善,且可以預防精神疾病復發、減少再住院,並避免反覆住院所衍 生的醫療與社會成本。為提升社區精神病人服藥遵從性及建立病識感,本府 衛生局於今年度下半年8月份開始推動「社區精神病人安心服藥試辦計畫」, 以東區為示範點,對象為病識感差及服藥遵從性不佳的社區精神追蹤關懷個 案,藉由服藥訓練及正向獎勵機制,衛教家屬及教導個案規則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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