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6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沈家鳳 
連署人
劉米山、呂維胤、陳秋宏 
案由
發展新化區觀光,建請市政府研議新化區比照彰化縣鹿港老街提供民眾搭乘合法三輪車參訪新化古蹟藝文廊道,提升新化觀光經濟。 
說明
  1. 為發展新化觀光,創造就業機會,幫助失業者紓解生活危機與壓力,也提昇失業者再就業能力,服務來訪遊客,提供便利之電動三/四輪車,遊遍新化古蹟、景點,品嚐新化美食。藉由電動三/四輪車,讓民眾更加親切體驗新化的文化藝術之美,與在地的美食小吃、名產,來達到行銷新化。
  2. 建請市政府研議新化區比照鹿港老街搭乘三輪車繞行新化古蹟藝文廊道。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9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2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12092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發展新化區觀光,建請市政府研議新化區比照彰化縣鹿港老街提供民眾搭乘合法三輪車參訪新化古蹟藝文廊道,提升新化觀光經濟。」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彰化縣三輪以上慢車管理辦法」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1項第2款第1目「其他慢車」規定:「人力行駛車輛:指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包含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行駛於指定路段之慢車。」訂定。 二、本府交通局刻正依上開條例,研議制定「臺南市特定地區營業用其他慢車管理辦法(草案) 」,待完成法制程序後將可提供「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之三輪車於特定地區之行駛法源。 三、有關發展新化觀光經濟部分,建議由本府觀光旅遊局賡續推動。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