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蔡蘇秋金、李文正 
案由
請市府訂定本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 
說明
近期地價稅、房屋稅調漲幅度確實較大,部分民眾無法一次完納稅捐。請市府參考「臺中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除了地價稅外,並擴及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讓真的有困難無法一次完納稅捐的民眾,可以減輕負擔。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107E1001758.docx
 
一讀日期
2018/03/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6/0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70003967號 
執行情形
臺南市政府107年6月12日府財稅字第1070674396號函覆: 本府就「請市府訂定本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針對105年公告地價調漲幅度較大,致地價稅額增加,本局已訂定「受理民眾申請一百零五年地價稅分期繳納作業原則」、「受理民眾申請一百零六年地價稅分期繳納作業原則」使符合規定之民眾得以分期繳納稅捐。 二、針對106年、107年房屋稅標準單價調整致房屋稅增加,本局已訂定「受理民眾申請一百零六年房屋稅分期繳納作業原則」、「受理納稅義務人申請一百零七年房屋稅分期繳納作業原則」使符合規定之民眾得以分期繳納稅捐。 三、財政部亦已於104.5.26臺財稅字第10404569950號函頒訂「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是以本府暫不訂定本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