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3/05 
來文字號
府教體處設字第108028711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核定本市新進國小修整建棒球場案,經費計新臺幣50萬元(中央補助款34萬9,000元,自籌款15萬1,000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2月15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80005419I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由體育署核定本市辦理新進國小修整建棒球場案,總計畫經費計50萬元(中央補助款34萬9,000元,自籌款15萬1,000元),依教育部規定,補助案由地方政府申請辦理者,應辦理納入預算,爰依規定辦理墊付。

(二)惟因本案核定時間及經費額度未及列入108年度預算編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請准予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辦理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3月5日第37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4/25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4/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5/0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3651號 
執行情形
本案已請廠商規劃中,因適逢雨季尚未招標,預計108年12月15日前辦理完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