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11/04/19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0026453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為辦理出售本府經管坐落本市東區竹篙厝段654-111地號等4筆非公用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提請審議。 
說明

一、坐落本市東區竹篙厝段654-111地號等4筆市有土地,現況為空地,100年總公告現值為12,443,000元(如臺南市政府管有非公用市有土地擬處分清冊),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5條第1項第1款及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第7點但書第7款規定辦理出售,以挹注市庫。

二、本案業經本府100年1月19日第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出售。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東區德高段0467-0000地號俟市府安排現勘後,並補足相關地籍資料再提下次會審議,其餘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7/1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7/2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0001092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0.8.5府財產字第1000605977號函復: 擬訂於100年8月15日、19日辦理會勘本府擬出售之市有土地。 一、依據臺南市議會第一屆第一次定期大會決議辦理。 二、檢送中西區環河段20-4地號等72筆市有土地清冊1份。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0/8/11府財產字第1000622079號函復: 訂於100年8月15日下午及8月19日辦理會勘擬出售市有土地。 一、檢送會勘市有擬出售土地預定行程表及會勘土地清冊各1份。 二、請財經委員會派員參加。

1.東區德高段0467-0000地號,業補正相關地籍資送交財經委會委員,並辦理現勘完竣,已提送本屆第5次臨時會。 2.其餘已送內政部審核中(100年8月17日府財產字第1000621485號)。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