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15/04/28 
來文字號
府工新三字第104039692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修訂「臺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說明
  1. 臺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於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一日制定公布,並自公布日施行。本自治條例實施迄今,本市各機關依據本自治條例辦理土地改良物查估相關作業,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及部分機關反映部分規定尚有檢討修正之必要,俾以查估合理土地改良物補償單價,兼顧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及推動公共建設之需求,爰擬具本自治條例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
  2. 本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業經本府104年3月11日第19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一讀日期
2015/08/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1/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11/17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40007781號 
執行情形
臺南市政府於104年12月4日府法規字第1041175427A號令修正完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