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會務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會務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會務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賴議長美惠 
連署人
 
案由
修正「臺南市議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103年度第2次政黨黨團協商第2次會議決議再經研商後辦理。
  2. 檢附「臺南市議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修正後條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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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議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修正總說明

臺南市議會(以下簡稱本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為配合地方議會開會過程應全部攤在陽光下,接受全民檢驗案,以及目前議員轉錄範圍並無侷限於市政總質詢,轉錄費用並無另予收費,另為符時宜,並針對部分規定酌作文字修正,除第二條、第四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未予修正外,爰檢討修正第一條、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八絛條文,其修正要點如次:

一、為符法規名稱,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一條)

二、地方議會開會過程應全部攤在陽光下,接受全民檢驗,規範本會開會過程所製作之錄影帶、DVD或錄音檔處理方式(修正條文第三條)

三、檢討本會議員轉錄範圍及收費內容(修正條文第五條)

四、規範本會有關會議進行之錄影、錄音,會外人員之處理方式(修正條文第六條)

五、配合實務運作,明確規範轉錄種類(修正條文第八條)

 
辦法
提請大會同意後報行政院備查,並函知市政府 
一讀日期
2014/08/0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提送大會審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8/13 
大會決議
一、大會開、閉幕;一、二、三讀會;市政總質詢;業務報告及質詢,都能透過有線電視公司託播、直播。網路平台可隨選隨看。 二、修正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