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2次 臨時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22/02/17 
來文字號
府衛國健字第111006335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制定「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提請審議。 
說明
  1. 為避免電子煙及加熱菸等新型菸品持續危害市民健康,並積極保護兒童、少年、孕婦及其胎兒,爰制定本自治條例。
  2. 本案業經本府110年10月12日第51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3. 檢附「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含總說明、逐條說明及條文內容)、各縣市電子煙條例比較、本市條例與母法比較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各1份。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一讀日期
2022/03/0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3/15 
審查意見
一、本案第四條、第七條修正通過,其餘條文照案通過(修正情形詳見審查結果對照表)。 二、請衛生局再行補辦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再送本會審議。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4/13 
大會決議

第3屆第12、13次臨時會(111年3月25日)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請衛生局再行補辦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再送本會審議。

第3屆第7次定期會第1次會(111年4月13日)大會決議: 本案第四條、第七條修正通過,其餘條文照案通過。 備註:本案係於第3屆第7次定期會第1次會(111年4月13日)三讀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4/15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11000327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3月24日以府衛國健字第1110281568號函復本會在案(詳如附件): 主旨:本府衛生局謹訂於111年3月31日及4月1日辦理2場「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敬邀貴會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議會第3屆第12次臨時會大會決議辦理。 二、旨揭公聽會共2場次,場次資訊如下: (一)第一場 1、日期:111年3月31日(星期四) 2、時間:18:00-20:00 3、地點: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5樓大禮堂(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二)第二場 1、日期:111年4月1日(星期五) 2、時間:18:00-20:00 3、地點: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東興辦公室5樓大禮堂(台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 三、「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說明1份。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4月22日府衛國健字第1110281580號函報行政院在案;行政院111年6月23日院臺衛字第1110018128號函准予核定;臺南市政府111年7月6日府法規字第1110856856A號令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