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法規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 來文日期
- 2022/02/17
- 來文字號
- 府衛國健字第1110063354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制定「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提請審議。
- 說明
- 為避免電子煙及加熱菸等新型菸品持續危害市民健康,並積極保護兒童、少年、孕婦及其胎兒,爰制定本自治條例。
- 本案業經本府110年10月12日第51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檢附「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含總說明、逐條說明及條文內容)、各縣市電子煙條例比較、本市條例與母法比較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各1份。
- 辦法
- 敬請貴會審議。
- 一讀日期
- 2022/03/09
- 一讀審議結果
- 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3/15
- 審查意見
- 一、本案第四條、第七條修正通過,其餘條文照案通過(修正情形詳見審查結果對照表)。 二、請衛生局再行補辦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再送本會審議。
- 審查結果附件
-
3-12臨法規市提2-審查結果對照表.pdf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04/13
- 大會決議
第3屆第12、13次臨時會(111年3月25日)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請衛生局再行補辦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再送本會審議。
第3屆第7次定期會第1次會(111年4月13日)大會決議: 本案第四條、第七條修正通過,其餘條文照案通過。 備註:本案係於第3屆第7次定期會第1次會(111年4月13日)三讀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04/15
- 發文字號
- 南議法規字第 1110003274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3月24日以府衛國健字第1110281568號函復本會在案(詳如附件): 主旨:本府衛生局謹訂於111年3月31日及4月1日辦理2場「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敬邀貴會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議會第3屆第12次臨時會大會決議辦理。 二、旨揭公聽會共2場次,場次資訊如下: (一)第一場 1、日期:111年3月31日(星期四) 2、時間:18:00-20:00 3、地點: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5樓大禮堂(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二)第二場 1、日期:111年4月1日(星期五) 2、時間:18:00-20:00 3、地點: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東興辦公室5樓大禮堂(台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 三、「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說明1份。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4月22日府衛國健字第1110281580號函報行政院在案;行政院111年6月23日院臺衛字第1110018128號函准予核定;臺南市政府111年7月6日府法規字第1110856856A號令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