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杜素吟、梁順發、蔡秋蘭、許至椿
- 連署人
- 案由
- 建請市府立即實施65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福利政策。
- 說明
一、目前5都均有65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或減免之補助措施,市府應立即規劃落實照顧老人各項福利措施。
二、請於本年度辦理相關追加減預算。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5/06/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送大會討論。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5/08/20
- 大會決議
- 一、本案併民政6號案(林美燕議員提案)、民政7號案(蔡育輝、林燕祝、曾培雅、洪玉鳳、盧崑福、王家貞、李坤煌、李中岑、郭秀珠、蔡淑惠、謝財旺、林阳乙、杜素吟、許至椿等議員提案)。 二、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5/09/0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40004833號
- 執行情形
- 依據市府104年9月3日府社老字第1040876886號函復: 一、有關65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福利政策案,因為全面實施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預算經費龐大,預估一年需要經費約新臺幣21億7,508萬左右(本市約24萬1,998個老人,每人每月保險費以749元計算),其經費龐大將排擠其它市政建設。 二、為使有限資源妥為運用並發揮最大效能,臺南市政府秉持優先照顧弱勢民眾之原則,以經濟弱勢的低、中低收入老人及65歲的身心障礙者作為優先照顧對象。 三、一般戶老人健保費補助,應由中央統一辦理,或待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通過,本市財政改善後,再行研議,目前經費仍以老人實際需要的照顧為主。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