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3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秀珠、林阳乙、林慶鎮 
連署人
蔡育輝、曾培雅、梁順發、蔡淑惠、莊玉珠、陳金鐘、陳文賢、張世賢 
案由
建請大會通過決議,建議市議會召開定期大會總質詢時期,能在民治議事廳設置簽到簿,方便議員們簽到。 
說明

一、原臺南縣幅員廣大,在溪北地區,包括新營、後壁、麻豆等行政區域離永華議事廳距離較遠,該區域內的議員每每在會議期間天天往返兩地甚為辛苦。

二、由於議會一年二次的定期大會,其中的總質詢,雖僅有排定總質詢的議員發言,但其他的議員為了不缺席,仍須舟車勞頓趕至永華議事廳簽到,相當耗時。

三、為了讓溪北一帶的議員多一點時間服務在地鄉親,建議能在每年二次的總質詢時期,特地民治議事廳設置議員簽到處,方便溪北地區的議員簽到。

 
辦法
大會通過後,請在此會期的總質詢開始在民治議事廳設置議員簽到簿。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大會討論。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請法規研究室研議相關可行性法令暨是否訂立相關規範,於下次會擇期討論。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466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