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4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案由
建請市府積極建立臺南市公共空間熱風險治理制度,於校園、運動場、公園綠地、兒童遊戲場、樂齡戶外處所制訂並實施熱風險評估標準,以期有效從降低熱傷害事件,將熱風險治理納入城市治理環節,保障市民安居樂活之基本權利。 
說明
  1. 按城市硬體混凝土化、氣候變遷極端化,高溫季節下不適生活案例頻發,熱傷害事件時有所聞。日常生活因高熱不適滯留室內,使用製冷設備復間接加劇戶外溫度升高、且直接消耗更多能源及碳量。以戶外遊戲場為例,雖就其可能肇發熱傷害而進入公眾視野,然相關討論多僅限於遮陽水霧降溫、溫度警示等後端管理,城市治理陷入「先砍樹→變熱→花錢蓋遮陽棚;鋪柏油→變熱→花錢噴水降温」之惡循環,反覆耗費政策預算以彌補前政策預算產生苦果。
  2. 查都市熱島熱傷害之發生並非僅氣候環境狀態,以戶外遊戲場好發熱傷害案例而言,自形成原因尚包含設施之材料性質、遊具與空間配置、場域微氣候條件、以及場地使用管理狀態等交互影響之結果。至於妄以警告警示標誌或各類《指引》應付,恐淪為風險轉嫁消極懈怠而非積極風險降低或排除。
  3. 職是之故,本席提出本案,建請市府儘速建置「臺南市公共空間熱風險治理制度」,面對包含兒童遊戲場、校園運動場、公園綠地、樂齡戶外空間等公共空間,透過續建立之「熱風險評估制度」,並以就相關行政權責,與中央協力制訂有關材料與製造採購標準,積極消弭熱傷害風險,推動最終得多方適用於城市空間之熱風險治理制度。
  4. 前揭熱風險治理制度應始自材料端源頭消弭、落實於工程採購過程及施作配置,並以後續使用管理保障熱風險治理成效: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