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4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市府積極建立臺南市公共空間熱風險治理制度,於校園、運動場、公園綠地、兒童遊戲場、樂齡戶外處所制訂並實施熱風險評估標準,以期有效從降低熱傷害事件,將熱風險治理納入城市治理環節,保障市民安居樂活之基本權利。
- 說明
- 按城市硬體混凝土化、氣候變遷極端化,高溫季節下不適生活案例頻發,熱傷害事件時有所聞。日常生活因高熱不適滯留室內,使用製冷設備復間接加劇戶外溫度升高、且直接消耗更多能源及碳量。以戶外遊戲場為例,雖就其可能肇發熱傷害而進入公眾視野,然相關討論多僅限於遮陽水霧降溫、溫度警示等後端管理,城市治理陷入「先砍樹→變熱→花錢蓋遮陽棚;鋪柏油→變熱→花錢噴水降温」之惡循環,反覆耗費政策預算以彌補前政策預算產生苦果。
- 查都市熱島熱傷害之發生並非僅氣候環境狀態,以戶外遊戲場好發熱傷害案例而言,自形成原因尚包含設施之材料性質、遊具與空間配置、場域微氣候條件、以及場地使用管理狀態等交互影響之結果。至於妄以警告警示標誌或各類《指引》應付,恐淪為風險轉嫁消極懈怠而非積極風險降低或排除。
- 職是之故,本席提出本案,建請市府儘速建置「臺南市公共空間熱風險治理制度」,面對包含兒童遊戲場、校園運動場、公園綠地、樂齡戶外空間等公共空間,透過續建立之「熱風險評估制度」,並以就相關行政權責,與中央協力制訂有關材料與製造採購標準,積極消弭熱傷害風險,推動最終得多方適用於城市空間之熱風險治理制度。
- 前揭熱風險治理制度應始自材料端源頭消弭、落實於工程採購過程及施作配置,並以後續使用管理保障熱風險治理成效:
-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大會決議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