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辦理105年度「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經費增加新台幣197萬2,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155萬8,000元;市配合款41萬4,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據內政部營建署105年5月16日營署建管字第105290647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辦理105年度「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經費新台幣257萬1,865元(中央補助款203萬1,200元;市配合款54萬665元),105年度歲出預算已先行編列60萬元(中央補助款47萬4,000元;市配合款12萬6,000元),爰本案提列墊付197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155萬8,000元;市配合款41萬4,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7月6日第25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8/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608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