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3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余柷青 
案由
建請民政局協助新化區公所辦理基層建設小型工程-新化區公所舊宿舍建國街35號及37號拆除工程,並請市府活化此土地。 
說明
  1. 新化區公所已請廠商估價拆除經費,評估經費需82萬8千元整,請民政局惠予新化區公所經費,以利拆除。
  2. 拆除後土地返還財稅局,建請市府單位活化利用此土地。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3/29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3/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4/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198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民政局協助新化區公所辦理基層建設小型工程-新化區公所舊宿舍建國街 35 號及 37 號拆除工程,並請市府活化此土地」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新化區公所舊宿舍建國街 35 號及 37 號拆除案,新化區公所於 112 年 3 月 6 日提送申請計畫至本府民政局在案。 二、本府民政局於 112 年 3 月 29 日邀集地方民意代表及公所現勘,因拆除經費稍高將請公所再確認施作項目後依各區小型工程提報案件急迫性排列先後順序,以益整體改善各區生活環境。  
回覆附件